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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74

    我的腿还是没力,心里着急,也只能慢吞吞地挪过去……我走到近旁,捞起快要落地的被单,轻轻将它揭开。

    一般会认为张文笙中了七枪,死相难看。其实他不过是躺着,衣服上有些破碎的缺口,很小。

    血块是大片的,已经呈现黑褐色,在抖动的灯光里看,几乎全是黑色,跟深色的军服混在一处,并不显。

    我回来得迟了,它们都已凝结成了咸腥的硬块。

    这时,营帐外响起了凌乱的脚步声,而且很响亮,可见是紧急列队的意思。

    我猜是我爸已经察知我在这里,他的标下们一如既往,列队相迎。我没理他们,我还有时间……

    于是伸出手去,摸了摸张文笙冰凉的脸。

    他的脸好干净,这时跟我在府中院子里头一回见他,面貌上没有区别。贴着头皮漆黑的短毛整整齐齐,他长得端正,轮廓柔和、眉目冷清。

    人已死透了,惨白如纸的嘴角还是微微上翘,带一点笑。这是他天生天赐的面相,嘴似一枚菱角。

    我记得他有双英雄目,如今紧闭不能睁,再也看不到他两点寒星一样的眼珠。可是眉毛仍是疏淡的,淡眉薄命,说的就是他了。

    我扑在他的胸前,双手扶着他的身体,该是要哭的,只是我憋到这时,哭得太多,已没有眼泪可以一用。

    我在这没有出口的憋闷中,陡然间触摸到他藏在心口位置的一件东西。

    就放在他左胸的口袋里,我摸到时,已大致感觉到了形状和大小。

    太熟悉了……让我害怕极了。

    我打开那个衣袋,拿出那物儿来。

    差不多是同时,我爸爸已经挑开帘子进到这里来,在喊我的名字。

    好遥远啊,我爸的声音隔着好多重山、好多年的路……我听不清楚。

    我把手心小心翼翼地摊开,好把张文笙深藏的那件小物,看个清楚。

    在我的手心里,是一个很久很久的金壳怀表。

    当然,早已经坏了,而且,好像也浸过水,没有清理干净,它有很多锈渍了。它的中心,嵌着一粒子弹。子弹已经锈了些,毕竟,这东西,其实已有近千年那么老……

    张文笙的表,挨了一枪,被我要走了。我说要帮他修的,我没来得及。

    我拿走的表,给张文笙了。是那个疯子一样的人,蓬头垢面、胡子拉碴、做事凶悍。他有一身的胆,跟明知是未来皇帝的人对面言欢,也面不改色,不卑不亢。

    临别时候,他要了我身上这只表走,对我说:如果我遇到的他,身上有这么一块既吃过子弹、又浸过湖水的怀表,就该认出他了。

    对了,我曹士越,我记得的,眼前这个,就是张文笙本人了。

    陈虞渊拿命换回来的人,我在一场又一场的穿越中,总时惦念的人,就死在这里了。他早就死在我出发的地方了。

    ……原来如此!

    我的爸爸来了。

    我爸气势汹汹,从身后抱住我,抓着我。我被他勒在怀里,知道他在喊我。

    然而我觉得很累,我没有力气与我爸打交道,我就是很累。

    我攥着这只坏了的旧表,像如攥住了我曾经触摸过,又不经意放掉了的时间和机会。

    就这样,我很累,我睡着了。

    我闭着眼睛,是真的,没了感觉。

    这应该就是,我睡着了。

    第六部

    第125章 穿越回来当少帅是什么体验

    一、

    本人,曹士越,世人皆知,乃是江苏督军曹钰曹大帅的儿子。

    最近多一个字,入冬以来,报章杂志,比较喜欢写我,是江苏督军曹钰曹大帅的“疯儿子”。

    怎么疯的?说法很多。

    一说是本来就疯,我爸是大帅,我虽然没有他帅,毕竟是他唯一的亲儿子,从小到大,按照惯例来讲,当然是备受宠爱,一直宠坏。

    杂志里说我,是八岁就会打枪,会打枪就开始杀人。若说到我杀掉的人的名字,扯一张印好的犯由单,全着正反面用蝇头小楷密密麻麻写满,都写不完。

    坏,那当然是坏。动不动就举枪突突,一个不顺眼,见谁突突谁。连我未婚妻子的爷爷,也死于我手:犯了点儿事儿,连衙门都没有送,被直接突突掉了。

    这还不够疯吗?

    当然也有其他的说法,有不同这样的掌故。

    说我会疯是因为迷上一个北方来的伶人,遭我爸爸棒打鸳鸯。

    这个北伶,是个男旦。据说很妙的,并非是娇滴滴的可人儿,倒是匹大洋马。

    唱得好不好,这个不知道,可是唱的不是一般的戏,唱的是妖精戏——专擅白蛇传,肥白袅娜,他做的唱的,不是凡人,乃是那迷惑情郎的蛇妖一个。

    我这个少帅呢,专爱被那条大白蟒纠缠。我很乐意,但我爸爸不干。

    他老人家用他的惯用手段,“处理”掉了这个唱白娘娘的白老板。戏社阖班,株连全体,人人获罪,都坐了一回牢。

    我这个曹少帅呀,我是个情种呀!一下子没了心上人,我还能不疯吗?

    我就疯呀,我就变坏了呀,我就——动不动就举枪突突,一个不顺眼,见谁突突谁。

    这才是千古奇情呀,值得且唱且叹。

    也有报章敢冒天下之大不韪,一定要将我曹少帅士越君的因情而疯、因爱而狂的“真相”,公诸于众。

    怎么可能是包戏子搞疯的呢?怎么可能仅仅是有分桃雅癖、爱好南风呢?

    桃是确然分了的,拆吃下肚。南风吹也吹过了,却不是在雅阁戏台,那些咿咿呀呀的场合。

    当是在那猎猎长风,军旗之下,大营之中,铁血相逢。正所谓男儿爱男儿,英雄惜英雄。

    嗯,划去所有精工词藻,拎出一个重点来讲,简言之,一句话,我搞了我爸爸的副官张某。

    细节写了很多,销量据说很好,我也着人买了一本回来看。惊见,他们居然还搞到了张文笙的小像,因为他长得眉清目朗,很招人怜爱,所以文章夹叙夹议,为这好男子扼腕。

    文中述道,我搞了张某以后,我爸爸不干,三番两次,派给张氏涉险的工作,陷害不成,副官总能化险为夷,打马归来,与我曹少帅相聚。

    最后老头子等不及知情识趣的标下来清君侧,亲自出马,赏了小副官七粒花生米,逼疯了自己的亲崽。

    说起来这个我疯得这么曲折,还算有点意思——只可惜我疯了以后,没有其他的本子可以照着上台,依旧是疯了然后变坏。

    然后每日里带把枪呀,到处溜达,寻别人的不是……动不动就举枪突突,一个不顺眼,见谁突突谁。

    啊,诸如此类,诸如此类。

    自我归来之后,无论什么出版社刊印的东西,只要是提到我曹士越的大名,每一篇都是一通乱写。

    我看完了,第一桩事体,总是很想举枪突突。先去这些无良杂志,突突掉几个造谣生事的记者,哪怕就此坐视我曹疯子的骂名,也算是替天行道了不是?

    突突记者是一定要突突的,早晚都是要去突突的。前提是,我不能光在书房里读书看报抄写经文,首先我要能摸得到枪杆,其次我爸要肯放我出个门。

    自从我回到此时此地,反正我爸什么都没问。他为我延医问药时,怕我跟医生们胡言,先给打了个很体贴的马虎眼,给医生们那边上了药,说我观刑受了刺激,脑子最近有点不好,有些“风痰之症”。

    反正就因着他这么一说,世面上很快就有了我发疯的谣言了,捕风捉影,绘声绘色,我坐在家里一点办法都没有。

    到现在为止,我爸关着我,是连张文笙的坟都没教我去拜祭过。他待我一切如常,就是不提张文笙,他就时想装作,从来都根本没有过这个人。

    这怎么可能?我忘不了这人!

    关了我俩月之后,眼瞅着将近新年。过了腊八的头一天,我爸着我的新秘书来给我换套崭新的衣裳,说是要出门听戏,也要带我赴宴。

    以前不是这么安排的,唯一肯带上我的一回,还是去的佟家,也就是后来被他杀灭了的本地豪绅耆老。差点把我嫁给人家,居然说杀就杀,到底是他疯呢还是我疯,这还不好说呢。

    衣服是一身的皂,非常新,穿着又很精神。换好了我爸来探我,面上很满意,他夸了我两句。

    然后把脸一沉,对我道:今天出门是办大事,可不要拖老子后脚跟,听见没?

    我问他:什么大事?又要拿我出去展览,再给我定门亲?

    自我回来以后,见过张文笙的尸体,我俩就没有好好说过几句话。话不投机,总是互相夹枪带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