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被遗弃的行李(6)
????瓦尔梯再没有进行任何抵抗,被带到一个房间搜查。从他身上搜出一百九十五英镑,几枚英国银币,一枚挪威镍币,一个指南针,一本德国翻印的十一页的英国地图,一份瑞士护照,这些东西都统统包在一个德国制的皮包里。另外,他还带有一个身份证,上面写着:
????“伦敦西区?苏塞克斯公园路23号?韦尔纳?瓦尔梯”
????麦克内尔正式逮捕了他,并通知说,他的一切供词都将记录在案作为证据。这时瓦尔梯喊起来:
????“我不是德国人,是瑞士人!”
????他以非法入境罪被带往当地警察所看管,听候审讯。
????这里我必须打断一下我的故事,以便重申我曾在另一本书的前言中提到的,过分相信第三者的证词和对案件的描述的危#?险性。每个反间谍人员都必须写出简略的、客观的案情报告,并且在表述意见或判断时应当特别强调这仅仅是个人的看法。在实际中,做到这样完美无缺十分困难。经验最丰富的老手们也说:“学者之间也会有意见分歧。”如果把同样的材料交给两个训练有素、阅历颇深的审讯者.他们也可能想法各异。
????在开始审理一个案件的时候,审讯者总是下意识地根据手头的证据形成自己的看法,断定嫌疑犯有罪或无辜。当审讯者撰写报告的时候,他可能天真地、以对自己意见有利的方式陈述事实,使尚未落进自己理论框框的人信服。这绝不是说有良心的审讯员故意歪曲事实以达到某种目的,而是因为人的本性是脆弱的,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看法正确。
????这就是为什么审讯要由一个审判团来进行,并且由他们一起讨论决定的理由。也正是由于这个理由,每逢需要看前边审讯人员的报告,我总是把精力集中到确定了的事实上,而对任何人提出的看法都不去理会。
????说到这里,读者就会理解为什么审讯如此费力劳神。对瓦尔梯不利的证据是无可争议的。虽说嫌疑犯一直到现在尚未承认他是乘橡皮艇到达苏格兰的,但一切证据都对他不利。一个目击者在离发现橡皮艇的海滩一二英里的地点看到过他。即使他能把到巴基的理由解释得天衣无缝,任何人都会同意二加二等于四。
????他也不能否认深色大箱子是他的行李,因为存取物品单上的号码同箱子上标签的号码一致。当警官麦克内尔撬开箱子的时候,有两个目击者在场亲眼看到箱内的物品,所以瓦尔梯不能声称这是预谋陷害。除了证据之外,他被捕时的反应也不是毫无意义的。一个清白无辜的人不会在口袋里带有子弹上膛的手枪;即便是偶然在口袋里发现手枪,也会交给他找到的第一个警察所,并且也不会试图用它拒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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